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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视察报告

日期:2018-01-15 10:33:20石家庄人大财经委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步伐,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通知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视察组,于3月中下旬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视察组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市行政审批局的情况介绍;同时,还委托鹿泉区、新乐市、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并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交了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视察组召开专题会议,收集整理调研情况,研究讨论了视察报告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现将视察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检验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改进党政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经济与优化营商环境两手抓,使我市的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一)以服务便民为导向的政务环境不断改善。一是通过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政策遵循。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办法》《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规定》等一系列服务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二是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级47个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计1778项,全部实行了目录化管理并对外公开;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经过3次调整,现在只保留了71项。通过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试点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推进了注册登记便利化。三是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通过推行全程网上预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各个审批环节实时监控、跟踪问效,并通过电子监察、行政效能投诉、行政问责,加强了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四是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市政府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公开。对损害营商环境,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重点督查督办,限期整改。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128件,处分163人。

(二)以规范公平竞争为目标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一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改革,形成了信息共享、智能执法、联合惩戒的监管机制,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增强了监管效能,规范了执法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加大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6年共开展行政约谈2660次、行政指导3583次,查处各类案件3518件。市工商局通过立案调查一起涉嫌垄断案件,实现了全省查办此类案件“零”的突破。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先后出台11项信用政策文件,大力推动我市社会信用有序发展。市发改委、市工商局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建设和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实现了19万家企业、513家社会组织和7万余名重点人员的信息免费查询,90余家“守合同重信用”实现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

(三)以激发企业活力为宗旨的优惠帮扶措施逐步落实。市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有关规定,加快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营税增”、低限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落实,凡是国家、省有上下限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市政府和金融办等有关部门通过实施“银税互动”“银企对接”,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2016年,共为350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17亿元。同时,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机制改革,规范了市级PPP项目库管理。目前,我市城市综合管廊、国际展鉴中心等4个PPP项目均已落地,拉动社会投资108亿元。

二、我市商营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措施落实仍不到位。如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及时清理,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尚不规范,存在选择性、随意性执法问题,权力寻租现象依然存在。市场监督工作相对滞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落实不够,一些执法过错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追责。

(二)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有的部门还存在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在国家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有的部门人员缺乏机遇意识和挑战意识,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没有主动对标先进城市,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在项目的引进、对接和落地方面,存在盯的不紧、服务不周、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等问题。

(三)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还需完善。2014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先照后证”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总量发展迅速,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但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也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由于登记条件的放宽,导致部分市场主体实际没有经营,形成“空壳”商户。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部分企业随意填报注册资本,缺乏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税务部门按照注册资本数额征收印花税时,又到登记窗口提出减少注册资本,影响了正常的纳税秩序。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加强。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方面相对滞后,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征集评估以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均有待加强;另外,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缺失严重,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关联度不高,对失信者在贷款、经营等方面的惩戒、约束不够;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够成熟,市场化程度偏低。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营商环境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衡量经济发展活力的基本因素。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视察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及建议:

(一)打造更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要以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科学整合政府职能,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要切实把国务院、省政府的行政审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取消、下放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转移和转移,该下放的下放,不打折扣。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费政策和企业扶持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行政审批局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秉承服务企业、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的原则,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多进行创新性尝试,要深入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要求,利用好国家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一章审批”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模式,努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平台,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优化我市发展环境。要不断强化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研发网上审批系统,真正实现让老百姓和企业“少跑路”或“不跑路”。有关部门就市场主体、项目投资、城建交通、农业、国土、住建、规划等审批项目,要积极与行政审批局有效对接,做到简化审批、规范审批、高效审批。积极推动云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优势,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二)完善普惠市场主体的政策环境。要把国务院、省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对财政扶持项目资金要加强张榜公布、审计监督,严防虚报项目、转移挪用项目资金、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法违纪问题出现。要规范税费管理,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收费,改善税费收缴机制,深化税制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推进名录在部门间的共享和应用,加强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及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使小微企业不仅能够“生出来”,还要“活下去”“活得好”。充分利用动产抵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帮扶企业融资,盘活资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主动为银行与企业、融资业务单位与企业牵线搭桥,利用银企合作平台,为企业融资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加强监管和加大惩处入手,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比如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估体系,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明确的评价内容、规范的等级标准准确反映企业诚信状况。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发挥记录、征集、整合、评价功能,逐步实现部门间和全社会的诚信信息共享。

 

 

 

来源:石家庄人大财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