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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6-08-25 22:42:08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光辉院长所作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审判和执行问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