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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日期:2015-08-26 08:04:42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立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将成为我市首部关于绿色低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8月25日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意味着我市将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摆在我市面前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尽早实现省会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真正把那些“两高一低”产业变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制定一部绿色低碳发展条例,既是当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需求,也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求。

    委员们在审议时认为,制定《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是把我市一些成功的决策、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的一种行为。该条例能有效倡导、促进和落实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是以传统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的新型省会城市,年耗煤量6000多万吨,这些企业年用煤量占全市用煤量的70%左右,污染重、排量大。同时,我市虽然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政策措施,抑制和减缓了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生态环境恶劣的总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这就需要我市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因此委员们认为,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有效地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进行规范,进一步调整结构,加快改造提升步伐。因此,制定这部法规是立法的创新,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这部条例中涉及的范围包括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等多方面内容,将成为我市首部关于绿色低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