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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听证会举行

日期:2016-08-12 08:20:41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听证会举行

 

    8月11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听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政府职能部门人士、企业代表等,对该条例修订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交流,并为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看法、建言献策。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00年颁布施行,2005年进行了部分条款修改、2006年进行了修正。十几年以来,该条例对保护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近几年,通过实施“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综合举措,科学治霾,精准治污,合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工业结构与产业布局、能源结构、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呼吸清新空气成为我市百姓的迫切期盼。

    为此,今年我市启动了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按照立法工作流程,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对条例进行了修改,4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将现行《条例》修订为6章85条,并重新划分了章节,增加了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业及其他污染防治等内容。这次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拓展了防治内容,严格了监管责任。同时,还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与响应,按日计罚、案件移交等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 提高了违法成本。

    14时30分,听证会准时开始,各位陈述人分别就条例修订草案中部分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也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大家希望我市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更好的操作性,成为保护我市好空气的利剑,真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否则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一名陈述人提出,我市近年来每年都对露天烧烤进行治理,但是成效并不明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露天烧烤的摊主多是租用地方进行经营,处罚的主体并不明确。因此,是否可以根据这一实际,增加相应条款对提供场地者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参加听证会的一位陈述人提出,此次《条例(修订草案)》更重要的应该是责任处罚。建议条例罚责部分与前面的条款责任要求相对应,前面有禁止的后面应有处罚,以保证条例落实。

    取暖季节农村燃煤污染也是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推广太阳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强农作物秸秆能源化,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一位陈述人提出,解决农村燃煤污染仅仅依靠倡导性要求很难奏效,应通过相应的政策鼓励,采用优质炉具、燃煤,降低农民燃煤成本,从而引导农民使用清洁能源。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及时整理、梳理、汇总并研究听证会上的意见、建议,并据此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得更完善,更加符合我市实际。另外,条例修改完善后,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再次审议之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订的条例获批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