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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进行初审

日期:2018-06-14 21:25:06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6月13日下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楚行宇出席了会议。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我市是首个就人才发展促进工作进行立法的省会城市,彰显出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求才若渴的决心,突出了石家庄的特色。该《条例(草案)》立法宗旨明确,政策依据比较充分,框架结构比较严谨,草案文本基本成熟,同意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楚行宇指出,一要坚持党管立法的原则。地方人大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地方立法及时把党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人大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体现我市立法特色。在立法过程中要体现出我市的特色,把既往人才工作亮点体现出来,同时要有前瞻性,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用活人才的效果,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三要增强立法紧迫感。目前,全国各地“抢人大战”如火如荼地进行,我市做为省会城市,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迫切需要集聚各类创新人才,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会后,内司委要根据专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抓紧修改,力争向即将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高质量的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提供参考依据。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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