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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 况

日期:2016-10-14 14:41:35选任委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一、关于改善城乡供暖能源结构,促进省会大气质量持续好转的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李景中 刘爱强 宿建业 王顺心

进展情况:根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通过集中供热、实施 “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洁净燃料替代,促进城乡供暖能源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2016年至2017年采暖季,省会中心城区力争实现分散采暖无煤化,县城建成区实现分散采暖洁净燃料替代。省会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20万吨以上。为理顺我市清洁供热事业发展的机制,正在抓紧编制完成《石家庄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6-2020)》,为我市供热发展找准方向。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适度布局建设燃用洁净燃料的大型清洁高效供热站,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具备管道燃气条件的实施“煤改气”方式替代,不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的实施“煤改电”方式替代;以上方式均不具备的实施以洁净型煤为主的洁净燃料替代。

电能供热是最清洁最方便的供热方式。对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和不宜进行煤改气的区域,加大推行煤改电力度。一是积极推进城镇供热煤改电试点工作。出台了《石家庄市城镇供热“煤改电”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已有24个单位试点用户及5355户居民试点用户正在实施,6月底前达到验收条件。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分散燃煤采暖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供暖能源结构调整。三是按照省发改委安排,已筛选上报2017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6个示范项目,申请省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支持,其中热泵采暖制冷技术是重点支持的范围之一。

实施 “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洁净燃料替代,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用户配合、企业实施、属地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科学实施,力求安全、高效、有序推进,做到应改尽改,洁净燃料应用尽用,散煤压减替代全覆盖。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方面,我市目前上规模生物质压块厂17家,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今年争取到农业部2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鹿泉区秸秆全量化试点工程的建设,并已经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厅《2016年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的相关要求,今年将生物质压块推广作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替代项目资金的一个子项,在鹿泉、平山等县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5万吨。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住建局

二、关于对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实施精准帮扶的建议

领衔代表:强新志

进展情况: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以来,我市在加强项目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学校内涵建设,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实施结对帮扶,筛选市区优秀中小学校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一对一”结成帮扶对子,充分利用市区学校的管理优势、师资优势和资源优势等,向项目校输送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帮助项目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一是加强精准帮扶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推进市区、县镇优质学校与包括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在内的贫困乡村学校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二是建立精准帮扶电子档案。市教育局建设了“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深山区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追踪深山区学生从小学、初中、高中直至升入大学的学习经历,建立了教育精准扶贫电子化管理体系。三是改善新增项目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全面改薄”资金548.2万元,用于26所新增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设备购置;此外,省奖补资金170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项目学校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办学条件。四是启动了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精准帮扶行动。通过建立市区优质中小学与山区82所项目学校、6所县一中“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发挥市区优质学校的师资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等,从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贫困学生资助等方面对山区学校开展精准帮扶,真正打通教育精准扶贫的快速通道,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是建立了山区学生精准升学通道。继续开展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改革,保障深山区小学生全部到项目初中接受优质的免费教育,项目初中毕业生都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同时,研究市属高校定向招收深山区学生相关政策,为山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教育局

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领衔代表:王罡

进展情况: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石家庄合作站。今年,我市与北京市科委达成协议,上半年完成建站工作,已安排工作人员赴北京市科委接受培训。通过合作站建设,把北京市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优质科技服务资源引进、延伸到石家庄,为我市的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二是设立“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3,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资金专项用于补偿协作银行在支持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作为信用保障资金,用于引导协作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项目贷款。三是筹备召开“京津冀农业信息化科技成果推介交流会”。4月份,我市组织走访了北京市农科院和天津市农林科学院,拟在我市组织召开“京津冀农业信息化科技成果推介交流会”,将京津地区先进的农业信息化成果引进石家庄市,推动我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四是起草了《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处置、使用和收益管理办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起草了我市科技成果处置、使用和收益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科技局

四、关于加强幼儿园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水平的建议

领衔代表:肖燕霞

进展情况: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和幼儿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全面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一是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全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共安排幼儿园82所,总投资1.02亿元,建设面积7.08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幼儿学位5289个。二是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今年,全市计划扶持创办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群众提供约8000余个普惠性幼儿学位,逐步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此项工作被列为2016年利民惠民实事之一。三是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将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管理以及名师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幼儿师资素质提升培训,提高幼儿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四是规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建和移交工作。按照《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做好居民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规划条件论证和审批工作,确保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幼儿园,进一步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教育局

五、关于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的建议

领衔代表:陈千豁

进展情况: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借力京津科技、教育、人才的资源优势,打造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为民营企业调结构、促转型提供政策支持。二是精准对接。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赴北京经信委和东城区,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产业合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与金隅、三元、京东方、东兴堂等相关企业进行了精准对接。三是专题培训。我市启动常态化高端培训机制即“双创”大讲堂活动,聘请清华大学知名教授,为全市200余位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就“双创促转型升级”进行专题辅导。四是推介交流。举办了民企入冀·协同发展河北(北京)投资项目说明会,发布了重点招商合作项目,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题,举办专场对接交流活动;在石家庄、北京和天津举办了十余场次的项目发布会、技术对接会、成果展示会等技术交流活动,推介、发布京津地区科技成果2300余项;组织了河北中小企业发展名家讲坛——深泽行、民营企业家到复旦等高校短训等活动,增进了高校与民营企业间的交流互信;石家庄京津冀产学研联盟、石家庄科技大市场等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会员单位间沟通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提供全方位服务。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工信局

六、关于智慧石家庄建设的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梁连忠 王向东

进展情况:智慧城市建设。去年8月以来,我市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并合资成立了“石家庄国创中兴智慧城市设计有限公司”,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印发了《关于成立石家庄市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石家庄市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今年1月,成立由市政府主导的智慧城市运营公司,负责我市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智慧城市建设一期工程将建设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作为我市唯一的市级公共大数据平台,将采用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标准,可以满足全市各领域数据存储、交换、开发和安全的需要,将有力提升政府大数据治理能力。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序开展,建立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我市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发改委

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吴文庆 李美 刘来喜

进展情况: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已着手编制《石家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现已完成初稿,力争7月中旬公布实施。三是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石家庄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正在第二次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意见,力争上半年公布实施。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发改委

八、关于加强对大型超市蔬果检测监督管理的建议(结转2015年建议)

领衔代表:杜振芳

进展情况:一是统一建设标准。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大型超市检测室的建设模式、房屋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及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大型食品超市必须在经营场所设置独立的自检室,配备2名以上检测人员,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配备的检测设备要满足所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法定检测项目。二是明确设置要求。《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大型食品超市,由企业总部建立统一的中央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其经营的蔬果进行检验;每天抽检安排应当覆盖所有分店,各分店当日分别向消费者公示自检结果及不合格蔬果的处理情况;单体店检测室要设在明显位置,标识清晰,面积适宜,硬件、人员配备等应符合检测基本要求。各超市要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计量校准和仪器维护,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督导检查。去年以来共组织检测人员培训3期,受训150余人次,提升了快速检测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检测室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导,促进了大型超市蔬果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我市共有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68家,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食品检测室39个,其中北国超市27个、家乐福保龙仓超市5个、永辉超市7个。这些超市的检测室均配备了快检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以新鲜蔬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为主,每日对进场销售的20余个品种近100个蔬菜、水果样品进行抽检,检测项目包括10余种农药残留和甲醛、孔雀石绿、吊白块等,检测结果及时在卖场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公示,对检测出的不合格蔬果,严格依法处理,禁止上市销售。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食药监局

九、关于加强和规范学校周边“小饭桌”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卢丽芳 郭登洲

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调研、周密部署。329,市食药监局主管局长带队,对裕华区裕东办事处华兴小区内的9家“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41,在灵寿县组织召开了“石家庄市食药监系统第7100%打造‘明厨亮灶’新闻发布会暨‘三无’脏乱餐饮整治工程推进会”,就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45,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集市内五区市场监管局、裕华区教育局和华兴办事处以及华兴小学校长、学生家长、“小饭桌”承办者代表对华兴小区内“好孩子”、“亲亲宝贝”和“老秦家”3家“小饭桌”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了“小饭桌”监管工作座谈会;48,在正定县组织召开以整治2家学校周边“小饭桌”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小饭桌”整治工程推进会,以《您的孩子在“小饭桌”吃得安全、放心吗?》为题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二是明确标准、整治提升。以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00%打造“明厨亮灶”工程为抓手,对标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整治暨“石家庄‘齐、洁、雅’”标准,全面启动“小饭桌”整治提升工程。“小饭桌”整治以7天为一个整治周期,通过调查摸底、教育培训、上门指导、现场督导、示范带动、责令改正和立案查处等方法和步骤,对辖区内的“小饭桌”彻底整治,努力实现“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坚决取缔,并设立举报电话,随时监管“小饭桌”的经营活动;定期组织对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小饭桌”开办者建立进货记录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健全《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硬件设施,规范其经营管理;积极探索监管部门与学生和家长的三方监管监督模式,通过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建立“问安‘小饭桌’”微信群,逐步引导监管人员、学生家长和“小饭桌”经营者参与,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小饭桌”监管数据库,加强“小饭桌”清单式管理,定期向社会及“小饭桌”承办者公布“禁忌食材清单”,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和隐患。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食药监局

十、关于发展社区养老,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徐丽荣 应晓军 肖燕霞

进展情况: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未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建设和完善: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设施的建设、服务、监督等相关规范和标准,预计今年年底出台;我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已建成300张,有400张床位正在谋划与筹建阶段。重点研究和推进“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养护型养老机构”的地标(规范)制定工作,目前已经展开前期实地调研工作。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搭建“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搭建市级“互联网+养老服务业”综合管理平台,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养老信息数据库。目前《石家庄市“互联网+健康养老”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正在为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做技术对接,预计于7月份启动建设,12月底前完成平台的建设并选定试点区域进行测试。三是推进机构融合,提升医养结合有效性。按照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到2020年市级至少建成一所500张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24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不低于200张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鼓励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病源萎缩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针对当前“居家养老”问题,我市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对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全程的健康管理,针对居民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四是统筹规划社区医养服务资源,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信息化。新建社区合并设置养老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按照设施的建筑设计与功能分布,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统筹规划。整合存量居家养老社区医疗设施资源、闲置公共服务房产资源、国有企业房产资源,为具备“智能化医疗、智能化养老”研发能力的医养结合组织或机构提供场地支持。五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护理人员社会地位和待遇。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教育培养计划,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目前正在制定《石家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办法(试行)》,拟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按工作年限给予岗位补贴。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十一、关于发挥民事审判监督职能,提高民商事案件裁判质量的建议

领衔代表:段林国

进展情况:(一)理顺职能设置,优化办案力量,破解再审工作难题。市法院针对审判监督工作中再审案件自身压力以及审监职能划分上存在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一是增设研究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将审监二庭原来的综合部门职能划分到新的内设机构,并与审监一庭的再审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审监二庭主要负责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二是充实办案力量,选配了业务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和年轻法官充实到审监二庭,从基层法院选调补充了4名优秀法官。(二)狠抓执法办案,清理积案,提高办案效率。特别是审监二庭,面对压力,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审判能力,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存案率创历史最低。今年422日,人民法治网专门登载了《从“厚”到“薄”带来的巨变-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提高审判效率纪实》的文章,介绍了审监二庭的工作成绩。今年1-5月,审监一庭的民事案件结案率是64.29%,比去年同期提高22.41%;审监二庭的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是53.16%,比去年同期提高5.28%。(三)依法公正审查、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提高审判质效。首先,高度重视申诉再审审查工作,依法充分保障申请人行使自己的再审申请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依法及时立案。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确有错误的,不回避问题,依法提起再审,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其次,最大限度减少发还案件,通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还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下降,改判案件数量上升。今年1-5月份,审监一庭的发还率为3.57%,改判率为16.07%;审监二庭的发还率为15.48%,改判率为27.38%。(四)深化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3月份制定了《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计划》,一是抓好审判流程和裁判文书平台建设,实现全部审判重要流程节点自动向当事人推送短信告知案件进展。二是进一步落实“每庭必录”的要求,庭审录像原则上应当向当事人公开,允许当事人复制。2016年底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不少于全年应当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10%,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当庭宣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庭审公开的效果。三是加强再审审查案件的听证公开,着力提高听证率和听证程序透明度。四是加强司法公开的完整度和规范化。对照司法公开目录,重点检查允许公民旁听庭审、听证公开、信息查询便捷度、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裁判理由公开等的落实情况。(五)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履职能力,确保司法公正。主动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向40余名人大代表寄送工作联系函,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加强再审审查听证公开,提高听证程序透明度和听证率,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旁听听证、庭审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接受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完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审查程序。坚持阳光司法,积极拓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和方式,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及网络互动等形式,不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坚持从严管理,培强素质能力,加强审监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清理积案工作中,审监二庭发扬“5+2和“白+黑”的精神,多名法官年结案在五六十件以上,还有法官年结案达百件以上。二是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讲评、案例研讨、信息化应用等多种形式进行岗位练兵活动。三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重点解决在司法态度、司法作风和司法不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

十二、关于大力支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领衔代表:王 超

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有农业、畜牧、林业、供销、农开、扶贫、工商、财政等部门,形成了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以落实市财政2700万元农业规模经营扶持资金为契机,创新扶持政策,有效解决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保证风险补偿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2.25亿元的贷款支持;安排1000万元对1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农业项目扶持(其中合作社13个)。三是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鼓励和引导有关组织和个人重点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创办合作社。四是根据合作社发展实际,围绕“四加强(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财务管理)、四规范(规范运作程序、民主管理、利益分配机制、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我市17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58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评选148家农民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农业局

十三、关于加强主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谭运江

进展情况:为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缓解部分路段积水问题,结合实际,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筛选了部分路段进行排水设施改造。一是雨污分流工程。对中山路(友谊大街—西线民心河段、黎明街—南小街段、西大街—翟营大街)、维明街(槐安路—新华路)等8条路段合流管进行分流改造。目前中山路(友谊大街—西线民心河段、黎明街—南小街段、西大街—翟营大街)、维明街(槐安路—裕华路)、长丰路(民心河—师范街)已完成;(吉恒街(中山路—工农路)正在施工,计划7月底前完成;维明街(裕华路-新华路)、长青路(友谊大街-西里街)计划近期实施,年底前完成;东风路(平安大街-建设大街)、元南路(东三教-胜利大街)、柏林南路(中华大街-红星街)正在招标,计划6月份开工,10月底前完成。二是积水路段改造工程。对建设标准低、破损严重、汛期积水的景秀路(坤桥街-西二环)、槐岭路(富强大街-育才街)等6条路段进行排水提标改造,并在二环路积水部位增加截流沟、收水井及卵形槽,并铺设收水横管,增加道路排水能力。目前正在分批进行实施,年底前完成。三是交通拥堵积水点改造工程。对汛期积水造成拥堵的19处积水点进行排水管网改造,解决道路积水造成的拥堵问题。目前该项目第一批正在招标,计划6月份开工,7月底前完成。整体工程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城管委

十四、关于完善槐安路匝道建设,畅通拥堵节点的建议(结转2015年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魏勇心 孙双岐 孙利民

进展情况:一是槐安路与东二环立交完善工程已经列入2016年主城区城建计划,包括西向南和南向西两个方向匝道,及桥下调头车道,总投资约7000万元。目前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招标工作正按程序进行;裕华区政府正在组织拆迁。工程计划6月底进场施工,年底完工。二是槐安路友谊大街匝道新增两条上下匝道,工程费5000万元,可研、初步设施、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手续已经完成,目前正在招标,征地拆迁由桥西区负责协调项目单位代征代拆,桥西区正在抓紧腾清场地。工程计划6月底进场施工,年底完工。三是针对“在槐安路与谈固西街处增加一对上下匝道”的建议,下一步将安排设计单位,对该路段进行方案设计,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后,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安排实施。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住建局

十五、关于加强便民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武晓峰

进展情况:根据《石家庄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为了改善我市慢行交通环境,扩大慢行交通系统规模,计划2015-2017年,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2000个,配备公共自行车60000辆。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总公司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杭州、深圳、太原、南宁、宜昌对快速公交及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了考察。已制定了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初步建设方案。下一步将明确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运营模式,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适时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工作。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 市交通局

十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并案)

领衔代表:李鑫东 高丽婷 张炬

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优质培养培训基地。加强与清华、北师大等重点院校的合作培训;在河北师大等高校建立省级培养培训基地;确定7所市属院校为市级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满足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在培训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着力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二是以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为切入点,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县(市、区)每年定期组织招聘乡村教师,在6个山区县试行“特岗教师计划”,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担。三是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专项培训。继续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农村小学薄弱学科、农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训等市级农村教师品牌培训;督促县乡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利用县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平台,在县域内开展农村学前和小学教师分年度、分专业、分层次培训。

启动实施了教师交流制度,推动教师逐步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2015-2016学年度共安排2102个交流轮岗指标,实际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达到了2334人。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偏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倾斜政策。同时,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建成周转宿舍910套,解决了1700余名山区学校特岗教师和支教交流教师的周转住宿问题。市本级每年设立500万元以上教师专项培训资金,用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并逐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组织开展了“名师流动讲堂”、农村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等培训,累计培训乡村教师8万余人次。今年初,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通过健全补充机制、加强编制管理、推动优秀教师流动、提高生活待遇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市“一府两院”主办部门:市教育局

 

 

来源:选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