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副主任李志宏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深入主城区、高邑县和元氏县对文明出行、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公共场所禁烟和消防通道占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引领,对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市民将文明常识转化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以文明力量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