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尽责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助力宜居宜业城市建设。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建设经济强市、惠及广大市民的重大民生工程。为全面助力城市更新行动,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与督办民生实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等相结合,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实地检查2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深入检查条例实施情况。通过反复督、跟踪督,找到城市更新工作的薄弱点,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体系,激活多元参与等意见建议。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执行〈二环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风貌设计方案〉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为持续跟踪监督该《决定》的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视察,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决定》,强化刚性约束,加强要素保障,高效推动项目,完善路网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力量。二环路沿线整体风貌提升工作的大幕已经拉开,项目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精彩现实。
加强历史文化宣传普及 助力打造魅力之城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基因,蕴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深刻记忆。如何更好地挖掘和传承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让城市发展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2025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修改完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石家庄历史文化宣传普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通过。该《决定》将推动石家庄充分挖掘和展示自身历史文化的多元性、丰富性、独特性,助力城市保护好、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重塑人们对石家庄的认知,助力打造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魅力之城。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履职评议等多种方式,聚焦二环外和六大城市更新片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市属医院与京津冀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学校安全工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全程跟踪问效,推动市政府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市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办理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创建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提供10000个小学生暑期免费托管学位项目,有效缓解了学前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和暑期家长“看护难”等问题。为全市10万名45-74岁重点人群免费筛查“结直肠癌”项目,切实筑牢居民健康防线。为全市14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实现了愿接尽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宫颈癌防治和自我保健意识。
以监督促融合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深挖融合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产业升级为监督重点,紧扣旅游行业发展规律,着力推动全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全面掌握全市旅游资源整合现状与发展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实地视察5个县(市、区)13个重点文旅项目,召开座谈交流会3次,听取市文广旅局、市文旅投等相关部门及平山县、鹿泉区等县(市、区)有关情况汇报。对视察中发现的统筹协调效率有待提升、产业融合深度广度不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视察组围绕科学规划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创新融合带动、完善服务体系、精准宣传推介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助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针对正丰矿文旅项目客流不足、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市场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提出“将石家庄工运史百米长卷在此永久展出,点亮正丰星火记忆”的建议,并与市总工会、市文广旅局、市文旅投及井陉矿区等深入对接,持续跟踪、推动落实。如今,“正丰星火 工运长歌”思政课堂正式启用,新华社、河北劳动关系学院等7家单位相继在此挂牌设立实践基地,不仅为石家庄红色教育与文旅融合注入了新活力,更有效带动了项目人气,成为以文旅融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以“儿童友好”促进“城市美好”
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省首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相关决定,标志着石家庄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迈入规范化轨道。
一座城市对待儿童的态度,代表着城市的生机与未来。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不仅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关系到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光明未来,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发展理念与政策导向。石家庄作为省会城市,出台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定,既是石家庄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举措。
《决定》着力打造让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温暖之城,努力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儿童及其家庭,不仅实现“儿童友好”与“城市美好”的双向奔赴,更让城市在细节处流淌着人文关怀。
《决定》共有十九条,主要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体育运动友好、科技创新友好”七个方面,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方向和组织保障。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进一步通过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实现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及管理系统全覆盖。推进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引入“1米高度”的儿童视角,配建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通过建设儿童议事会,保障儿童在社会公共事务、社区事务、学校事务、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与参与权。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扩大普惠性托育供给,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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