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经2025年6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
决 定
(2026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附件:《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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