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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6-10-14 14:00:53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关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市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开展,研究室组成专题调研组,认真研究了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现状,赴宁波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提出了我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现状

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是公民以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民主权利为前提,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政治行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氛围越来越浓厚,机制不断完善,参与方式、参与途径更加多样。从目前我市和外地来看,公民参与人大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定期选举基层人大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其代表成员主要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定期参加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起点和基本途径。二是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扩大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是近年来各地人大的普遍做法。在这方面,大连、广州、武汉、贵阳等市起步较早。我市于19996月首次开展了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012月首次开展了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制定了公民旁听的相关制度。本届以来,我市公民旁听的力度越来越大,热情越来越高。截止目前,已有294公民旁听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是立法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在这方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早在1998年,上海市就首次将《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登报公开征求公民意见。近年来,我市在制定法规草案时开始注重征求公民意见,通过在石家庄日报刊登法规草案、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效激发了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热情。四是举办“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在这方面,全国各地还不多见。从去年开始,我市人大就举办“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公民参加“人大机关开放日”,让公民走进人大、了解人大,不断拓宽市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与渠道,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平台、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展示人大和机关形象的窗口。五是人大工作议题征求公民意见。本届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下年人大常委会议题时,普遍征求了人大代表、咨询委员会成员、广大公民的意见,不仅使我市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而且使人大工作更有民意基础,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六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近两年来,我市人大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点)建设,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提供了平台,促进了代表与群众联系多样化、常态化,成为公民了解人大、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参与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

尽管在扩大公民参与人大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目前公民参与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还不高、力度还不大、效果还不明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对选举工作参与不足。目前,人大代表直选仅限于县级以下,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客观上造成公民对人大代表关注度不够。即使是县级以下直选代表,由于候选人提名机制不健全,选民对候选人缺乏了解,影响了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二是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热情不足。由于公民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高,对人大的运行方式、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缺乏了解,影响了公民参与热情。许多公民认为,尽管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但却不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能满足其诉讼请求,使得公民政治参与的动力不足、热情不高。三是公民参与人大工作效果还不够理想。各地公民参与人大工作,更多的是一种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培养,且参与的人数还比较少,参与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缺乏反馈办理机制,缺乏绩效评估机制,影响了公民参与的效果。四是公民参与的领域还不广泛。目前,公民参与人大工作更多的局限于立法范围,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公民参与的还很少。五是公民参与的制度还不完善。从调研看,只有宁波市人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意义、原则、形式、途径、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走在了全国前列。其它地市只是就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某一方面作出规定,比如公民旁听制度、听证制度、征询制度、联系制度等,还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针对性的制度。

二、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非常重要、势在必行

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民主政治建设的时代特征。

(一)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其先进性在于它与时俱进的品质。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公民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价值的追求越来越高。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不仅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人民关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举措;而且能够进一步拉近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距离,直接听取社情民意,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保障。

(二)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是保障和落实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能够把民主选举、民主立法、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涵盖其中,使民主在更大范围、更广阔领域中体现,能够为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是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的现实需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能够有利于人大机关直接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能够进一步激发人大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能够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对于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作用。

(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能够为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提供表达意愿、维护利益的渠道和平台,能够更好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使各方面群体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矛盾冲突得到有效缓解,从而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建议

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已成为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建议尽快制定我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意见》,并在以下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范围。拓宽公民参与范围,是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的基础。要在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的同时,逐步向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等工作拓展。人大监督的议题、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过程、监督的效果,要广泛征求公民的意见;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听取广大公民的建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人大代表的选举情况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听取公民的意见。总之,要努力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实现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增强人大议决事项的透明度,促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进一步规范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方式。目前,公民参与人大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旁听市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参加市人大会组织的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参加“人大机关开放日”等活动;参加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监督代表的履职行为;直接向辖区内市人大代表反映情况;通过来信来访向人大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对这些参与形式,要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强化薄弱环节,增强参与效果,调动公民参与积极性,激发公民参与热情。

(三)搭建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平台。为使公民能够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应为公民传递人大工作信息、搜集公民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处理结果提供服务平台。一是加强人大门户网站建设。要改造提升人大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人大工作重要信息,设立公众信箱和投稿邮箱,广泛搜集群众的诉求、意愿和意见建议,及时公布对公民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要建立公民参与的对话网络平台,使公民的“好声音”及时通过网络得以传递。二是建立人大微信公众号。积极运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开通人大微信公众号,以更加便利、快捷的方式,宣传报道人大日常工作动态、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让人大微信公众号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信息源。三是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点)是代表学习培训、联系选民、履行职能、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也是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重要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公民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表达意愿、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运行机制,搞好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与群众联系多样化、常态化。

(四)强化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制度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应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联系制度、旁听制度、听证制度、征询制度、智库制度、信访制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人大常委会要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组织服务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不断拓展人大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在报纸、网络和电视上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实现全媒体立体传播,调动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