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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参阅资料第22期

日期:2016-11-28 15:51:31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人大工作参阅资料

 

22

(总第153期)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1128

 

 

         杭州市人大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定 “权力清单”

         人大换届应精准解决的问题

         流动人口代表选举工作“四化”模式

         5小时内!国办明确重大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发布时效

 

杭州市人大探索建立

重大事项决定“权力清单”

 

近年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建立重大事项清单为突破口,在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上作出了积极探索。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重大事项清单的原则:法定性,必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大职权范围以内的事项,体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可为”;重大性,必须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具有重大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事项;特定性,必须是人大除立法、监督、选举任免等职权事项以外的事项;实践性,根据杭州人大工作实践和实际情况,重点把党委认可政府关心、群众关切、人大有为的重大事项列入清单。按照主任会议确定的“四性”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本着“能具体尽量具体”“应列尽列”的原则,尽可能把重大事项予以细化、具体化、条目化,使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一目了然。

48个重大事项画出“座位图”

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得到了杭州市委的高度重视。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之确定为2015年市民主法制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在市委改革办主持下,广泛征求了市政府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也广泛征求了常委会各工委的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日前,《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已经中共杭州市委审议通过,正式出炉。

重大事项清单将梳理出来的48个重大事项分为三大类:一是议而必决的事项。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情况;西溪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确定或调整本市永久性节庆日等18项,是应当提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的事项。二是议而可决的事项。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中期评估情况;市人民政府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有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当年拟新建的2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调增投资概算超过估算15%的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西湖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情况等22项,是应当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出决议或决定的事项。三是报告备案的事项。如行政区划的调整方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西湖风景区总体规划、西湖风景区详细规划和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外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关系等8项,是应当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后,再按照审批权限报请批准,并将批准情况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事项。

“权力清单”更是“责任清单”

这张清单,在推进人大工作法治化的同时,也搭建起党委、人大和“一府两院”职权行使的平台和载体,将使法律有关原则规定真正成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治实践。2011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而此次重大事项清单不仅对规定中已经确定的重大事项予以细化、具体化、条目化,同时还明确,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的提出和审议,仍然依照该规定执行。

重大事项清单与之前实施的重大事项规定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了重大事项决定权运行的环节、事项、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并向社会公开。这既是一张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力清单”,更是一张“责任清单”。一方面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开等各个环节,确保重大事项决定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另一方面也倒逼人大常委会运用刚性手段督促“一府两院”贯彻落实人大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重大事项清单的出台,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国家权力机关如何行使权力,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摘自《中国人大杂志》肖朝红 孙炼栋  文)

 

人大换届应精准解决的问题

 

2016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地、县、乡三级人大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面临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因而更加复杂和引人注目。要圆满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必须重视精准解决若干问题。

关于下派代表参选的保障问题。由于工作需要,按惯例将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候选人分派到下面各选区参选(包括专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党政主要领导等),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前些年问题还不大,因为可以把下派人员放到城镇社区选区或机关选区,由于这些选区选民政治觉悟较高,或者有工作单位、比较容易协商。但自实施城乡同比例选举后,大部分下派代表候选人不得不放到农村选区参加选举。因选区选民对候选人不了解,加上现在农村想当代表的人很多,竞争激烈。如果我们不能精准地选择选区,或者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那么下派的代表候选人就很可能落选。

关于代表候选人的素质问题。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大地位不断提高,现在想当人大代表的人越来越多。据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反映,有一些人(主要是企业家),从2015年开始便有意识到农村老年协会、养老院等处进行慰问,或者捐助资金修路造桥,开展公益事业……目的是为今年的换届选举打基础。可问题是相关人员当代表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觉悟?当代表是实实在在想为老百姓办实事,还是仅仅将其看做荣誉,当选后成为“挂名”代表?

关于代表选举的公平性问题。因为人大代表要代表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到代表的构成上,便是分配到各单位、部门,各阶层、各团体等等。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重要的、热门的部门,人大代表的名额便多;反之,一般的、弱势的部门名额就少,甚至一个也没有。譬如某市一个小小的财税系统,曾经有市人大代表5名;而庞大的文化广电部门,却没有一位市人大代表。造成这种后果,是因为代表名额分配到乡镇后,乡镇具体负责落实代表人选的工作人员把选代表的着眼点更多地盯在利益上了,而忽视了人大代表的“代表性”。

关于现有代表的留任问题。根据代表法相关规定,换届选举时,留任代表的数量为现有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从各地多年的实际操作来看,留任代表的数量往往达到三分之二左右。从履职的角度看,留任代表由于已有一届或多届的工作经验,履行职责更加得心应手。问题是留任代表的标准是什么?是选社会影响大但不够称职的,还是选身份一般但履职工作出色的(一些名人、企业家代表等由于自身工作繁忙,客观上影响了代表履职工作)?诚然,现在的代表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科学,但还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未设置代表候选人选举前表态的程序,即未提出任职承诺,使代表在履职时没有压力,随意性大,导致产生吃“大锅饭”现象;同时也不便选民“对号入座”,开展履职监督、检查。      (摘自《人民代表网》原杰  )

 

流动人口代表选举工作“四化”模式

 

浙江省温岭市积极探索流动人口人大代表选举“四化”模式,依法、规范、有序地从流动人口中选举产生了多名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让外来务工人员体验到认同感,保障了流动人口应享的政治权利。

选举组织精细化。在市、镇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建立流动人口选区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周密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挑选优秀员工为登记员,做好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选民登记等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墙报、早会、短信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让选民领会和准确把握选举法、代表法有关规定精神,积极参与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代表名额专属化。按照选举法关于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以及“以户籍人口为基础,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等原则,温岭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和分配流动人口的专用人大代表名额。选举委员会在有条件的镇分配确定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流动人口占一定名额。从近两届选举结果来看,温岭专用于流动人口的人大代表名额逐届提升,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1个名额,增至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3个名额。各镇也在人大换届选举时至少安排 1个代表名额用于流动人口,并实行代表名额专属专选。

选区划分集群化。根据选举法关于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工作单位划分等规定,选择全市几家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流动人口均在 4000人以上)单独或联合组成选区,保证选区划分的合理性。温岭市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选择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为一个独立选区,选举产生 1名市人大代表。温岭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时,将城东街道辖区的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单独划分为一个选区,大溪镇辖区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台州森林包装有限公司联合组成一个选区,分别选举产生 1名市人大代表。渔业大镇石塘镇在该镇台州康多利海洋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所在村划定一个选区,选举产生 1名临海籍工人为石塘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操作程序规范化。各企业选举工作机构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动员并帮助企业员工开具异地选举证明,为企业选民做好参选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各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选区选民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时,严把政治关、入口关,并报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选区内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               (摘自《浙江人大网》陈駉跃  文)

 

△广州市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9月底,广州市区、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结束。于今年7月开始启动的市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州市共有11个区、35个镇,这次换届选举共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近6000人,占全市三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1%,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各区将对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确认,之后于10月底前召开本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同时,选举产生市十五届人大代表。20171月底前,将完成市本级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            (摘自《广州日报》卢文洁  文)

 

5小时内!国办明确重大突发事件

权威信息发布时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要求: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这是相关文件首次提出“5小时”的时限。在2016812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5小时内发布权威公告,不仅是做好政府本职工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澄清、解释,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以往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政府一度不习惯主动去应对,不回应或者回应慢,导致社会谣言四起、虚假信息满天飞,不实消息扰乱社会视听,从而引起百姓质疑。而在人民大学公管学院教授刘太刚看来,这种5小时时限的反应速度,体现的不仅是责任心问题,更多的还是效率问题。

此次《细则》是对今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落实。除了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细则》还有很多要求均是首次提出。包括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即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等。

(摘自《人民网》杨芳 石香云  文)

 

 

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位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