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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参阅资料2017年第7期

日期:2017-04-24 10:16:03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宜昌市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

 湖北省宜昌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通后,代表们可以直接在线提交议案建议,跟踪办理结果,实现“一网”到底,大家深深感受到了“智慧人大”给代表工作带来的便利和效率。

与时俱进,着力搭建“云平台”

为适应人大工作信息化要求,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拟订了“打造‘一个中心’,构建‘六大平台’”的“智慧人大”规划,并从20149月开始,开发创建覆盖全市的“宜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市级平台于20161月开通,县乡级平台于近期上线试运行。平台覆盖了五级人大代表、市县乡三级人大和“一府两院”机关、有关组织,以及广大选民群众。目前,平台注册用户达1.3万人。

“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设有计算机终端平台和移动终端平台,包含工作信息、代表信息、议案建议、知情知政、询问约见、学习交流、联系互动、履职管理等8个主系统和39个子系统。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登录平台后,便可轻松提交议案建议,跟踪查询议案建议处理进程与结果,向承办单位交换办理意见等;也可即时处理相关通知,查询履职所需信息,参与各项测评、问卷调查、意见征询,进行履职登记等。

平台还专门设置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互动之窗”子平台。代表可以通过该平台读取群众留言,了解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回答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该平台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方式的网络化,实现了人大代表全天候履职服务响应的智能化,助力代表履职驶入了“互联网+”的快车道。

一网到底,避免建议“被满意”

宜昌市三级人大机关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面启动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处理,实现了建议提交、审核、转交、交办、办理答复、督办、办理评价等的一网到底。

在评价宜昌市发改委2016年办理本人建议的情况时,宜昌市人大代表李照善选择了“满意”。2016年他建议在宜昌市至枝江市沿江实施城市交通互联互通,加快宜昌公交客运发展速度。他的建议被宜昌市发改委纳入了‘十三五’发展规划。李照善对此很满意。今年他又提出了关于支持枝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促进枝江融入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建议。

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但过去有些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过程轻结果”的情况。有的代表对办理结果并不满意,但碍于承办单位一次次沟通和上门拜访,也会勉为其难给个“好评”。

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建议“被满意”情况的发生,如果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在网上给差评。在平台上可以看到,代表可以查阅办理结果,系统中设置了“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三个评价选项,如果代表选择“不满意”,系统会自动退回承办单位重办,同时提醒相关机关督办。

据统计比较,在市级平台开通后的2016年和2017年,分别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70件和412件,年增长率达到11%以上。从代表对2016年建议办理结果的评价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且首次出现了“不满意”评价。

在线交流,代表群众“零距离”

“连日来,市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出现乱象,出租车不打表,拼车、拒载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希望交通运输、物价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2017年春节前夕,有群众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互动之窗”给宜昌市人大代表杜勇进留言反映上述情况。杜勇进读取留言后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商讨解决办法。次日上午,他给该群众回帖:您反映的情况我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今日上午,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经过一年多运行,平台的使用成效凸显。它不仅方便国家机关向人大代表发布政情信息、征集意见,分析汇总社情民意,还方便代表查询法律法规、履职学习资料等信息。

20165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平台向人大代表征求对市财政局等10家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有300多名代表参与,参与度达80%以上,提出意见近百件,收到非常好的效果。一些基层代表直言:“平台极大地方便了我们履职,特别有利于我们将基层群众的声音带到人代会上去,带到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去。”

                (摘自《中国人大网》吴洁芬 文)

把提名权交给选民是一种制度自信

 

在换届选举中,北京市区、乡镇两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比例分别为87.5%92.7%。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北京市县、乡人大敢于放手发动群众,把提名交给选民,这一做法,值得点赞。

按照法律规定,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一种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只要按照这两种方式推荐的候选人都是合法的。尽管法律没有规定这两种方式推荐候选人的比例要求,可北京在具体的做法上却倾向于后者。

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次生动演练。“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选出自己满意、能够代行自己意愿的“代言人”,理所当然由选民自己作主。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实现这一选民意愿的关键步骤、基础环节。正是通过这种民主提名方式,广大选民参与进来,一起协商确定候选人,进而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的过程,实质上是选民真切地感受民主的过程,是厚植民主细胞、催生民主意识的过程,让选民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感知人大制度的优越性,感知普选制的重要意义,从而调动选民参选积极性,体现自身参与的价值。与此同时,通过联名推荐、几上几下酝酿协商产生出来的代表,会更加珍惜代表的权利,积极为民代言,不负人民重托。这也是法律规定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制度意义所在。

然而,在一些地方换届选举中,却很难有这样的认识,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有的地方更多的是强调组织意图,唯有政党、群众团体推荐的人选才是“正规军”,100%的当选才是选举成功。10人以上联名成为一种形式、一种陪衬,联名推荐的人选一旦当选,便要求辞去代表职务。个别地方甚至出了10人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得零票”的怪现象。

诚然,衡阳、辽宁贿选案给各地代表选举敲响了警钟,规范选举行为,严格换届纪律,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换届选举的风清气正,是必须严格遵循的政治规、政治纪律。但是,我们也并不能因为个别地方在选举上出了问题,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严肃纪律,不是规避法律,限制提名,而是对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不贷。

北京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把提名权交给选民,体现出来的是对民主的敬畏,对民意的谦卑,对人大制度的高度自信。事实证明,北京各县乡并没有因此而影响选举工作,相反却通过这种方式,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保障了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有序地推进了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是基层民主发展史上值得浓墨重彩的一笔。

(摘自《甘肃人大网》卢鸿福  )

 

 

人大代表审议发言应避免三种倾向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审议发言,是其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和职责要求。但在“代言”过程中,出现一些现象,一些代表的雷言雷语引起社会广泛热议,主要表现有三种倾向:

片面化。一些人大代表由于调研不深、学习不够、履职水平不高,习惯听信于道听途说或网络谣言,导致发言信口开河、断章取义、牵强附会。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发言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事项入手,应避免只看局部、无视全局,只看细节、忽视整体。

情绪化。有的人大代表在发言时,把庄严的人代会会场作为自己发牢骚、倒苦水、宣泄不满的“阵地”和平台,导致发言既缺乏民意基础,又缺乏政策依据,成为无理性、逆民意、情绪化的“个人批判大会”。此类情绪化的发言实属不该。

空泛化。有的人大代表发言长而空,官话、套话一大堆,表态式、贯彻式、体会式的话太多、太滥,庄严严肃的人代会一下变成了工作表态会、贯彻落实会和经验交流会,严重影响了人大讨论、决定国计民生重大事项的权威形象。

虽然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但不负责任式的“随便说说”的代表发言有损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自身形象。因此,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才能真正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摘自《人民代表网王苏海  )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