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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简报2018年增刊(1)

日期:2018-03-12 14:48:53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赞皇县人大探索建立“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

日前,赞皇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尊重民意、激发民力、服务民生为目的,研究建立“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做出了新的探索。

民心工程票决制,是赞皇县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县人大常委会起草制定了《关于决定年度民心工程办理项目的试行办法》,围绕民心工程提出的原则、范围,民心工程提出后的审议和决定程序,民心工程决定后的监督落实等关键环节,确定了具体的工作制度。整个票决制流程分为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测评三个阶段。

2018 2 2 日,赞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首次以票决的形式,确定了 2018 年赞皇县人民政府 10 项民心工程,标志着赞皇县人大实施“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的正式实施。这 10 项民心工程,是与会代表经过投票表决,从20 项备选工程项目中按照得票数的多少确定的。10 项民心工程内容集中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道路、林业提升、便民市场、医疗条件改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等重点工作上。票决确定的民心工程,更具有代表性,更符合县情实际,反映了当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显示了县委、县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的鲜明态度。

实施“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让政府决策由“为民作主”变为“让民作主”。改变了过去民心工程项目由县政府自己征集、自己决定、自己实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促进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加大了承办压力感,增强了承办责任心;增强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将有效改变过去办理没有按照时限完成而一拖再拖的现象,加快推进办理工作的进程;让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变为“全程参与”,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督促落实作用,创新了监督方式,优化了监督流程,有助于提高民心工程的办理效果;让代表履职由“要我履职”变为“我要履职”,增强了代表行使权力的责任感,激发了代表主动参与决策的责任心。

 

 

 

分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电子邮箱:sjzrdxx511@163.com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