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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大】灵寿县人大:
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与利用

日期:2025-12-15 08:41:28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灵寿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灵寿县红色资源挖掘保护与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灵寿县在抗战时期曾是八路军115师、抗大总校及二分校、晋察冀边区政府等多个重要机关的驻地,被誉为“抗大二分校的故乡”,发生于此的“陈庄歼灭战”被当时的《新华日报》盛赞为“抗战相持阶段敌后的模范歼灭战”。全县现有53处红色文化遗址。随着时代的变迁,当年易守难攻的深山优势变成阻碍发展的地理劣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不到位等诸多挑战亟须解决。为将红色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灵寿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相关《决定》。

 

  灵寿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成立工作专班,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和借鉴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数易其稿,形成决定草案初稿。同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及史志专家参加的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并征求石家庄市人大相关工委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灵寿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定》。

 

  《决定》共有21条,明确了灵寿县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与利用方面的思想指导、总体要求、概念范畴、职责分工、调查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深入挖掘、保护监管、传承纪念、人大监督等各项内容。红色文化资源多数在深山区,《决定》明确要求保护修缮要维护历史原貌和环境风貌,在绿水青山间融合发展。提出每年定期举办主题纪念活动,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推广。

 

  《决定》的出台是灵寿县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生动实践,为充分发挥灵寿革命老区资源优势,以红色文化赋能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来源:石家庄人大